根据市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9年6月18日,市委巡察三组对福州城投集团党委开展了为期一个月的巡察。12月11日,市委巡察三组向集团党委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6个方面31项共49个问题,并对选人用人专项工作提出了整改建议。城投集团党委针对反馈的49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108条,已完成48条,基本完成5条,正在整改中55条。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高度重视、压实责任,全面有序开展整改工作
城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巡察整改工作,以市委巡察三组反馈的问题和意见为核心内容,严肃对待落实,按照“照单全收、全面整改”的原则,发挥“一次整改、长效发力”的系统性作用,全面落实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杜绝类似问题再度发生,确保巡察反馈意见在集团党委得到扎实有效的整改和落实。
一是提高思想认识,加强组织保障。集团党委成立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推进和督促集团系统的巡察整改工作,各所属企业党组织分别成立巡察整改领导机构,按照集团党委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要求,全面开展巡察整改工作。2019年12月11日至2020年3月期间,集团党委先后召开6次党委会,召开专题协调推进会研究历史遗留问题1次,部署推进集团系统巡察整改工作,解决巡察整改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各部室根据巡察整改需要每周召开一到二次碰头会;各企业也先后召开10次巡察整改专题党委会议。
二是细化目标措施,层层压实责任。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集团党委逐条逐项研究,剖析根源、反思反省,分解细化形成问题清单、责任清单、任务清单,制定整改方案,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各责任领导会同责任部门研究整改措施、明确整改时间、进度安排,对具体的措施、目标和考核评估要求进行了细化和量化,力求找到根源、渗透细节,直达患处,杜绝隔靴搔痒、过场式整改。集团党委向所属党组织进行了问题分解,各所属党组织按照要求,制定整改方案,结合本企业实际开展整改,确保巡察整改工作纵向到底、横向到边,全面覆盖。
三是深入举一反三,注重标本兼治。除了落实开展针对性的整改手段以外,还要求各相关企业在进行整改的具体工作中,要举一反三,带着问题深入对自身日常工作的体系建设和制度运作情况进行重新梳理和剖析,坚持把巡察整改与持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党建水平紧密结合、统筹推进,紧紧抓住重点问题、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对照整改要求和有关标准,对问题反映出的漏洞和环节,探索有关体系机制的完善升级,力求长效、深入推进过程完善。2019年 12月11日至2020年3月期间,集团系统制定、修订规章制度129项,进一步扎紧扎牢制度“笼子”。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中央、省委、市委重大决策部署情况
1.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不及时、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城投集团党委及所属各二级企业党组织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认真学习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福州工作期间的重要工作指示和精神。自2019年12月9日起,在系统内广泛开展对《学习时报》连载刊发的《习近平在福州》采访实录的跟进学习,进一步深入学习领会、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州工作期间的科学理念、宝贵经验和优良作风。
(2)城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国企党的建设,带头并要求所属各二级企业党组织在中心组学习中对习近平总书记在2016年10月全国国有企业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精神进行再一次的学习,并认真贯彻落实市国资国企党建31项工作任务,将党建工作总体要求纳入公司章程。
(3)为进一步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城投集团党委于2019年12月23日召开党委会,重新修订了《福州城投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并抄报市国资委党委备案。集团系统先后召开6场党委中心组学习会,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集团党委还在2020年1月10日的党委中心组上及时传达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及中央组织部负责人就颁布条例答记者问,并要求各所属党组织创新学习方式,通过学习强国、政府网站、官方公众号、微信群等平台,学习党的新精神新政策新法规。
2.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有差距。
一是落实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不到位。
①党的领导作用弱化。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集团党委于2019年12月对党委会议事规则进行修订完善,明确党委会、董事会的职权、议事范围、召集与主持、通知与召开、审议与表决等具体环节的程序要求;还于2019年底选定中大咨询公司开展对集团“十四五”规划的制定,进一步发挥党组织在国有企业的领导作用。
②董事会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集团党委指导督促各所属企业进一步强化董事会工作。针对存在的问题,省二建集团召开整改专题会议,研究修订董事会议事规则中的相关内容,将原有“董事会会议原则上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董事会会议也可采取不召开现场会议而以全体董事签署一致同意的决议的方式对议案做出决议。”修改为:“董事会会议以现场会议方式举行”。
③党委会和董事会“一锅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集团党委严格执行《福州城投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福州城投党委〔2020〕2号),规范党委会和董事会召开程序,党委会、董事会分别召开。据统计,2019年城投集团党委共召开23次党委会,17次董事会,依照规定讨论和决定企业重大事项并分别形成会议纪要,较好发挥党委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的作用。聚春园集团2014年董事会成员仅2人无法独立召开董事会,故以党委会、董事会联席会方式议定董事会事项,已于2019年7月修订完善党委会议事规则,并分别召开党委会、董事会。
二是落实职责定位要求和职能体系建设不力。
与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大投资、大融资、大建设、大发展”等企业定位及发展要求有差距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集团党委书记牵头组织专门力量,认真学习研究市政府关于《国有企业布局调整与优化重组方案》(榕政综〔2013〕100号)文件。通过深入领会市政府文件精神,集团于2019年7月份形成了“一中心一平台”框架,一方面借助aaa信用等级优势,提升国有资金配置效率,凸显投融资中心功能;另一方面形成了组织管控、项目管控、产业链管控以及资源优化整合管控的管理模式,下发了《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关于联动三级企业推动专项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进一步完善了职能体系,充分发挥投融资中心功能、强化管控平台质效。
产业链核心板块建设有缺失。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于2019年7月下发了《关于城投系统内部企业优先提供业务支持的通知》,城乡规划设计院公司主业资质已从丙级提升为乙级,集团将继续加大对设计、监理公司的扶持力量,推动相关企业提升资质、拓展业务。
推动产业融合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集团进一步完善了投资管理制度,并于2019年9月成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充分发挥集团投资导向作用。此外,为减少同业竞争,城乡建总和市建发集团在拓展业务的过程中,目前初步按照城乡建总集中在晋安区、建发集团集中在仓山区进行区域划分,同时集团充分发挥一线考核指挥棒作用,引导两家企业突出优势,形成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三是推动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不明显。
①化解房地产库存工作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进一步加快商品房对接销售工作,在市委巡察后,新增销售商品房共计1281套,面积为13.15万㎡。为强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成效,集团采取一系列“组合拳”措施,保证存量房源销售力度。一是进一步增强存量房源统计工作,实时掌握房源空置量;二是主动跟踪区房管局与征迁实施单位尽快完成各保障房项目回迁选房工作,以便尽快与业主单位签订购房协议;三是派专人督促已批复未对接的统购单位,限期签订统购合同,确保资金尽快回笼;四是主动与各属地区、镇以及房屋征收实施单位密切配合,了解各征迁项目安置需求,提供存量安置房。
②降本增效方面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2019年7月制定了关于《加强国有企业资产负债约束的实施意见》(福州城投〔2019〕246号)。一是完善国有企业资产负债自我约束机制。合理设定资产负债率水平和资产负债结构,加强资产负债约束日常管理;强化集团公司对所属企业资产负债约束,增强内源性资本积累能力。二是强化企业资产负债外部约束机制,建立科学规范的企业资产负债监测与预警体系,建立高负债企业限期降低资产负债率机制,健全资产负债约束的考核引导。
③去杠杆方面没有实质改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一是以处理僵尸企业为抓手解决国企杠杆率过高问题,城投集团将积极采取资产重组、吸收合并、关闭等方式予以“出清”,有效促进社会资源再分配,清理劣质资产,恢复经营秩序;二是鼓励采取租赁、合作开发等方式,实现闲置或使用率低的土地、厂房等存量资产的流动;三是关注企业流动性指标的合理性,保证融资规模合理。
四是落实新发展理念明显滞后。
①城投集团发展理念比较保守,缺少发展活力,对国家政策转型,特别是扶持新工艺、新管理模式反映缓慢、应对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集团将进一步加强中央、省、市各级关于企业改革、技术提升等相关政策文件的学习及应用,持续增强各级企业主业技术攻关突破的能力。推动集团2017年8月下发的《关于引导权属企业进行改革创新提质增效课题研究的实施方案》,并将各二级企业创新课题研究情况列入年度绩效考核中。落实好集团审议通过的《混凝土结构工程后张预应力施工技术研究与应用》、《台阶式生态驳岸施工技术研究》等多项研究形成的地方标准及省、市级企业工法。 在住建部推行的预制装配式混凝土方面,城投集团三家建筑企业仅新设城投建筑一家装配厂,且产量较低,无法满足集团发展需求。省二建至今没有独立设厂,与省建工集团、中建海峡等竞争中处于劣势。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推动新技术应用,提升城投科技工厂产能,不断培育城投科技公司做大做强。已于2019年12月底完成第一轮生产工艺技改提升,增加台模数量66张,日构件生产能力提升100立方米。2020年将进行第二次技改提升,增加台模数量54张,日构件生产总产能达300立方米。
住建部、交通部推广的工程总承包、代建监理一体化、自管模式,因缺少设计和监理单位,无法抢占市场先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集团正在指导相关权属企业通过吸收合并等方式组建设计公司、监理公司,目前城投建筑公司正在与符合要求的设计公司开展洽谈,城乡规划院公司已与市政开发公司下属宏诚监理公司初步对接,共同形成了整合意向,计划2020年9月底前完成涉及部门设置、人员架构以及薪酬体系的完整方案并开展前期工作,实现设计、监理一体化发展。此外,集团将扶持省二建集团开展升特级资质,实现产业链上下游与主业共同成长。
五是落实上级重点工作部署不到位。
①推动中央“一带一路”工作不力。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目前已选定咨询机构对集团发展战略、内部运作以及对下管控等内容进行整体设计。集团将结合此次“十四五”规划制定,找准中央“一带一路”发展战略与“海上福州”“绿化福州”等部署与集团工作的契合点,2020年第三季度前制定完成专项的工作措施,多点发力推进企业发展,打造开发新格局。
②推动招商引资工作成效不明显。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2019年,市委、市政府下达集团的招商任务数为2个,根据招商办发布的考评情况通报,全年实际落地5个项目,较往年已有较大提升。集团计划2020年上半年,在下达所属二级企业责任状中进一步明确招商目标任务,并在绩效考核方案中,除了对提前完成招商任务进行正向激励外,还增加未完成任务的反向扣分和问责机制,通过紧密跟踪线索、做细做实工作,引进大项目、好项目,力争排名逐年提升。
③推进国有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福州安泰楼餐饮有限公司是福建省第一批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员工持股试点企业中第三家实施混改的企业,目前已由福建乐吃购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向福州安泰楼餐饮有限公司委派一名高级管理人员参与公司经营;在后续的经营中,进一步探索发挥民营小股东在完善公司治理、创新经营机制、增强发展活力等方面的作用,提升公司运营效率,为民营资本带来可期的良好收益,从而提高战略投资者的增加持股比例的意愿,鼓励民营资本根据公司的运营情况逐步对公司进行增资。
六是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①推进企业“瘦身健体”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集团于2019年10月份成立了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牵头开展“瘦身健体”相关工作,目前正在对集团及权属各级物业、贸易、拆迁、酒店行业的企业开展摸查家底工作。计划于2020年上半年制定完成业态整合工作方案,对集团内部交叉重叠业务进行梳理整合。同时,集团正在谋划对重点专项任务开辟绿色通道,例如对于上市等专项工作特事特办,允许部分事项直接上报城投集团进行研究,提高内部运转效率。
②市场化比率较低。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已于2019年9月修订了《关于印发<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度子集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的通知》(福州城投〔2019〕343号),增加了市场化开拓方面的正向激励。集团将在今后工作中,积极拓展市场化业务,逐步实现国企转型发展。
③推动权属企业上市进展缓慢。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集团正全力推动所属二级企业上市工作,已引入华融证券公司和“上市辅导员”等专业力量,积极谋划上市路线,明确上市板块。目前城投科技公司已经对上市工作进行了初步规划,制定了上市时间表,计划2021年达到主板上市的收入和利润条件,2022年递交上市申请。聚春园食品公司已经初步以主板上市为目标,计划用5年时间达到收入和利润条件。城投集团将成立专班,指定专人对两家企业的上市工作进行跟踪服务,力争按计划实现上市目标。
④创造和发挥品牌价值方面有所欠缺。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集团十分重视品牌建设工作,计划在2020年9月底前制定集团品牌发展规划。目前各二级企业已全面开展品牌建设工作,城乡建总已制定了品质提升建设指南、企业技术标准以及统一技术措施等一系列标准化文件,为推动品牌建设奠定了坚实的基础;建发集团于2019年12月成功注册“榕发”商标,大力开展品牌宣传;省二建集团已申报特级资质,进一步发挥省二建老品牌价值;聚春园集团已加大与福州日报等主流媒体合作力度,坚持传承百年品牌。
3.落实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存在不足。
一是对投资风险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为完善城投集团法人治理结构,健全完善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 2019年8月23日分别由城投集团党委会、董事会批准设立了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印发执行《福州城投集团投资决策委员会议事规则(试行)》。另外下发《关于严格执行投资决策程序和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的通知》(福州城投〔2020〕50号),要求各所属企业规范投资决策流程以及加强投资项目全过程管理。待市国资委正式公布最新《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目前已报市政府审批)后,集团将根据市国资委的管理办法对现有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投资管理体系,强化投资全过程管理。
①事前风险分析不全面。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城投集团将发挥投资决策委员会作用,指导督促所属二级企业强化投资事前管理,根据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选择、确定投资项目,做好项目融资、投资、管理、退出全过程的研究论证。对于新投资项目,要深入进行技术、市场、财务和法律等方面的可行性研究与论证。
(2)目前集团正与宁化县方面进行沟通,拟注销宁化客家小吃精准扶贫融资担保有限公司,所投入的资金拟继续作为扶贫资金,留在宁化县扶持开展其他项目。
(3)北京聚春园酒店分公司成立于2018年3月,并已向市国资委报备。已通过与福州驻京联络处和北京福州宾馆协商签订三方合作经营合同的方式将营业执照事宜整改到位。
②事中风险预警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城投集团将发挥投资决策委员会作用,指导督促所属各二级企业强化投资事中管理。一是城投集团对企业实施中的投资项目进行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企业投资项目决策、执行和效果等情况,对发现的问题向企业进行提示;二是各二级企业要定期对实施、运营中的投资项目进行跟踪分析,针对外部环境和项目本身情况变化,及时进行再决策。如出现影响投资目的实现的重大问题,应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必要时启动退出机制,并及时报告集团。
(2)2017年4月11日,省二建向南平市中院起诉万峰公司。2020年1月初,省二建收到南平市中院的胜诉判决书,判定万峰公司支付拖欠省二建的履约保证金和支付工程进度款。目前尚需等待万峰公司是否上诉。
③事后债权债务处理不及时。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经对城投集团系统内“僵尸企业”进行梳理,城投集团拟关停企业共计27家。其中已关停福州聚春园饭店有限公司厦门分公司、福州于山堂文化发展有限公司、福建省榕圣市政工程股份有限公司设计院等3家企业;福州味中味餐饮有限公司经城投集团牵头有效盘活资产,现已对外正常经营。城投集团预计在2020年内关停福州土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企业。剩余16家“僵尸企业”因不同程度存在历史遗留问题,将分为5类分阶段推进关停工作。 二是对工程质量风险管控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集团党委高度重视系统内工程质量问题,主要领导亲自部署,分管领导抓落实。针对存在问题特点进一步深入剖析,完善企业质量安全管控体系,狠抓质量管理基础工作,进一步提升城投集团的工程建设质量水平。经城投集团2019年第9次党委会研究通过,成立总工办负责各子企业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管控工作,重点突出质量把关、质量检查、安全检查工作。计划于2020年6月前制定集团《工程建设质量管理制度》并完成市政工程品质提升建设指南,鼓励工程项目创精品工程,树城投品牌。
(2)集团重视群众在“12345”平台投诉的关于工程质量安全投诉问题。收到投诉件后,为及时将处理结果反馈给群众,严格要求下级企业在平台规定时限内(便民类3个工作日,投诉类10个工作日),提前24小时内将处理意见及俢复后的现场相片上报集团,由集团审核后向智慧福州反馈处理结果,确保诉求件反馈零逾期。
(3)吸取教训,举一反三。集团总工办作为质量安全管理部门,定期或不定期对项目质量、安全文明进行督查和抽查,要求下属企业建立健全质量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形成对项目的有效管控;2019年12月组织系统内市政、房建项目管理人员200余人观摩先进工地,通过观摩活动,提升项目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组织各所属二级企业工程项目管理人员300多人前往长乐区营滨路工程建设案件开展警示教育,利用身边的案例,促进工程管理人员筑牢底线意识。
4.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落实主体责任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城投集团党委及所属各二级企业党组织已成立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纳入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以及执行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在集团各级党组织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中加强意识形态教育。在年度考核中明确相应考核实施细则,将意识形态作为民主生活会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报告以及基层党组织书记述职的重要内容。
(2)城投集团党委将严格按照《关于印发中共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落实意识形态工作相关制度文件的通知》(福州城投党委〔2019〕40号),推动集团党委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责任落实制度》、《工作报告制度》、《工作分析研判制度》、《工作检查考核制度》等相关制度落实落细。按规定每年在党委会上研究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两次,每半年召开一次党建工作暨意识形态工作部署推进专题会,了解基层党组织意识形态工作开展情况。
二是中心组制度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不断加强政策理论和理想信念教育,提高党委成员及全体党员干部的政治站位及政治敏锐性,提升意识形态工作的责任意识;加强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由党委专职副书记分管意识形态工作,强化意识形态和网络舆情监控工作。
(2)进一步健全党委中心组学习制度,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每年中心组学习计划中的重要内容。每年组织不少于两次的意识形态专题学习,每半年向集团党委汇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2019年共召开23次党委会,其中开展中心组学习14次。
(二)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情况
1.集团党委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
一是抓教育力度不够。
①正面典型教育不深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集团党委将加强党员教育工作,以发生在身边的鲜活事例来营造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浓厚氛围。将加大宣传力度对近期入选福州“担当尽责、激情创业”的3名干部、入选“福州最美奋斗者”的2名干部进行对标学习,并要求各二级企业依托企业微信公众号进行报道,以增强正面典型事例的感染力和带动力;城乡建总结合企业党员政治生活馆建设,开设“桂林精神”专区,多角度、多维度宣传陈桂林同志的先进事迹,弘扬陈桂林精神;省二建集团增设“身边的奋斗者”专刊,微信推送来自身边人的优秀事迹,号召干部职工对标学习。
②反面警示教育力度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将长期坚持
(1)强化反面典型警示,以案为鉴,以案说纪。在2019年5-9月期间,组织集团系统企业开展了“严规矩、守纪律、勇担当”警示教育专题系列活动。2019年下半年,集团系统共组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26场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85场次、警示教育课71场次,5次组织重要关键岗位干部到现场开展长乐营滨路建设工程案件警示教育,交流心得感受,增强警示教育的时效性、针对性。
(2)对受党纪处分同志评先评优问题进行整改,已取消1名同志年度先进个人荣誉,取消1名同志年度考核等级评定,并收回多领取工资、奖金,对其中1名同志作出工资等级降档处理。
二是对权属企业监管乏力。
①内部审计力量薄弱。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城投集团已重新修订了《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进一步明确内审机构职责和内审整改落实要求,建发集团也于2019年7月制定《内部审计整改落实制度(暂行)》(榕建发审〔2019〕6号),不断健全与完善企业内部审计制度。
(2)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内部审计职能与监察职能均合署办公,现城乡建总已将内部审计职能进行剥离、整合,强化内审监督、服务、保障作用。
(3)加强内审力量的同时,相应增加内审项目,同时根据项目进度完成工程项目结算审计,2020年各企业计划开展内审项目数较2019年增加18%(不含工程项目结算审计)。
(4)增配企业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抽调基层财务人员提升内审力量。集团系统目前共有专兼职内审人员26名。2019年共派出16人次参加由省、市内审协会组织的业务培训,并积极向上级审计机关申请“以审代培”机会以增加对集团内审人员的实战培训;2019年8月,建发集团所实施的内审项目中已采取“以审代培”方式带动基层企业审计人员共同参与,加强企业内审资源的利用和管理。
②没有发挥监事会作用。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计划成立监事部,对所属各二级企业派驻监事,履行监事监督职能,并指导二级企业成立监事部,由二级企业对所属三、四级企业履行监事监督职能。
③日常监督检查不深入。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实行督查发现问题清单化管理,围绕问题清单,督促责任单位、部门抓落实。城投集团自2020年重要时间节点督查开始,除按照上级要求内容督查外,同步对被督查单位以往问题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检查。
(2)建立重要时间节点督查发现问题集中通报机制,督促整改落实、举一反三,提升监督实效。
三是制度建设存在缺失。
①抽查发现城投建筑公司、市政开发公司未建立《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等内控管理制度,也未建立内部控制的评价制度,在企业财务管理、行政办公、工程管理等方面制度存在诸多漏洞。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制定并下发《大额资金管理办法》(福州城投〔2020〕59号);各二级企业也根据城投集团要求,结合各自企业实际制定了大额资金管理办法。
②工程招投标制度落实不彻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高度重视工程招投标制度建设。已要求城乡建总、市政公司分别制定《工程招标采购管理制度》,同时,积极组织下属企业招投标人员参加招投标专业知识培训,并定期进行交流。对于省二建、城投建筑、榕圣市政等施工企业,城投集团要求全面加强工程项目经营管理,2020年上半年内出台工程项目经营管理办法及3个配套实施办法,为工程项目管理提供制度保障。
四是资金、资产管理缺位。
①部分项目国有资产投资和收益严重不对等。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高度重视资金、资产管理缺位问题的整改,召开专题研讨会,强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堵塞漏洞,确保建立投资长效机制,管控风险。在后续的资产租赁管理工作中,集团将进一步严格按照《福州市规范市属国有企业资产租赁管理办法》(榕政办〔2014〕174号)及《关于进一步规范城投集团系统国有资产租赁管理的实施细则》(福州城投〔2019〕79号)相关文件规定,通过海峡纵横电子竞价平台,规范执行公开招租等国有资产租赁行为。
②固定资产被长期侵占。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目前被长期侵占的固定资产共16套房屋,其中,已收回8套房屋,未收回8套房屋(3套为房屋所在小区业委会使用,2套为房屋所在小区居委会使用,2套为市政公司职工租住使用,1套被小区居民侵占),未收回的8套房屋计划通过司法程序收回。
2.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建发集团纪委已落实“三转”,现任纪委书记未兼职。集团已将省二建集团纪委书记(市国资委委管干部)兼任工会主席情况积极与上级部门市国资委沟通,下一步将待市国资委对其做出职务调整。2019年8月,城投集团纪委对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并已拟定纪检监察干部大培训方案,通过业务培训班、交流座谈、以案代训、跟班学习等形式,增强纪检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执纪监督能力,培训计划于2020年下半年组织开展。
二是责任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集团纪委将启动全面从严治党问题清单“自画像”工作,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持续督促各企业、职能部门落实承包经营、资产租赁、工程项目招投标、三公经费开支等方面的主体责任,敦促建章立制,保障制度执行,加强企业管控。
(2)督促企业完善“三公经费”相关管理制度,定期组织开展督查,及时堵塞纠正不规范报销行为。城投集团纪委对标此次巡察要求,于2019年7月组织集团系统开展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查再纠”工作。
三是跟踪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城投集团纪委已着手研究干部评先评优征求纪委意见机制,推进征求纪委意见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城投集团将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及业务水平,落实监督责任,深入发挥“探头”作用,确保上级决策部署、问题线索处置、处分执行跟踪等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打通执纪监督“最后一公里”。
(2)城乡建总已取消受处分党员干部在2017年获得的先进个人荣誉并收回奖金,对其作出工资等级降一档处理,城乡建总纪委对有关问题深入剖析,并对该名受处分同志进行“回访”,并敦促制定规范执行各类评先评优、干部提拔、转任等相关制度。
(3)聚春园集团已撤销1名受处分党员干部在党纪处分影响期内的年度考核等级评定,并对人力资源部管理人员进行提醒谈话,部门分管领导在党委会上进行自我批评。
3.形式主义问题一定程度存在。
一是企业总法律顾问形同虚设。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1)城投集团及所属各二级企业将加大力度提升企业总法律顾问及专职法律顾问的法律知识水平,把对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培训列入集团今年重点培训工作之中。着重强化对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培训力度,邀请建设工程领域、公司治理领域等法律专家开展对总法律顾问的专门培训,并积极参加上级有关法务培训,强化总法律顾问对集团主责主业法律纠纷的预警把控能力。
(2)积极鼓励引导总法律顾问参加法律资格考试,力争取得法律资格证书(考试于每年10月份举行),充实总法律顾问的法律知识储备,增强法律知识水平。
(3)积极与福州市仲裁委对接仲裁员专业培训,帮助总法律顾问取得仲裁员执业证书(目前城投集团总法律顾问已通过仲裁委专业培训,取得仲裁员执业证书),提升总法律顾问的法律实操水平。
(4)城投集团及所属各二级企业均已要求人力资源部门积极推进总法律顾问培养选拔和市场化选聘工作,一方面通过引入高学历、经验足、实践强的法律专业人员担任总法律顾问,推动企业合法合规经营;另一方面在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开展内部专业人才培养选拔工作,通过若干年努力,培养一批既精通法律知识又熟悉企业经营业务的法律顾问队伍。
二是对下考核不完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党委高度重视,成立绩效考核工作领导小组,主要领导任组长、副组长。2019年6月、9月先后印发《子集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与《子集团绩效考核工作实施方案》(修订稿),合理设置考核内容,分为经济指标考核与管理指标考核两大考核模块,增设了安全生产工作扣分项、重点工作及专项任务加分项。考核指标设置更具有针对性和有效性,遵循企业发展规律,实行与企业功能定位、经营性质和业务特点相适应的分类考核。同时重视考核结果的运用,将考核结果与所属企业领导班子薪酬挂钩,建立起符合现代企业制度要求的激励约束机制。
4.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易发多发。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严格制度执行。重新修订完善公务用车管理、差旅费和业务接待费管理制度,严格遵照执行。集团于2019年7月4日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福州城投集团差旅管理有关事项的补充通知(福州城投〔2019〕221号),于2019年8月26日制定《关于印发<福州城投集团公务车辆管理制度(第2次修订)>的通知》(福州城投〔2019〕304号),于2019年8月26日制定《关于印发<福州城投集团业务接待管理实施细则(修订)>的通知》(福州城投〔2019〕305号),分别下达各二级企业、集团总部各部(室)。通过建章立制,完善各项制度,使差旅费、业务接待费等进一步规范事前审批制度,事中跟踪核实,事后严格按相关规定、制度办理核销手续;在公车管理上,节假日及工作日严格按集团公车管理规定执行,结合纪检监察部门重要时间节点的抽查工作,对违规用车、差旅和接待行为等进行核查和违规通报处理,坚决杜绝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方面问题的出现。
(2)加强业务培训。组织所属基层工会学习省总工会关于工会经费开支管理办法,组织系统内工会经费开支情况检查,严格规范工会经费收支管理。
(3)强化督查纠偏。定期组织财务等相关部门对三公经费等支出开展严格排查,及时堵塞纠正不规范报销行为,严格制度的宣贯执行,加强财务人员审核把关的能力;对违反制度的行为严肃处理。
(三)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加强组织建设和队伍建设情况
1.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不到位
一是未将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建立城投集团与下属企业签订《党建工作目标责任书》机制,做到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要求各二级企业党组织于每年年初制定并汇报上年度工作总结及本年度工作计划。
(2)增强考核工作时效性,主动于每年年末或次年第一季度内开展党建责任书考核并将考核结果与各所属二级企业的年终绩效考核挂钩。
二是中心组学习走过场。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制定完善集团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进行修订。在计划中对本年度中心组学习内容和学习形式进行明确,对学习篇目进行精炼归纳,按要求开展学习心得的交流和研讨,保证学习效果,防止走过场。另外,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党委会,并根据工作实际增开党委会讨论相关议题,避免出现议题过多,占用中心组学习时间。
2.党委领导班子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城投集团党委专题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国有企业基层组织工作条例(试行)》,结合条例精神,修订并下发了《福州城投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福州城投党委〔2020〕2号)、《关于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办法(试行)(修订)》(福州城投党委〔2019〕89号);要求所属各二级企业党组织认真按照修订后的规则坚决落实民主集中制,落实重大事项决策程序,做到会议决策充分酝酿,确保制度规范、执行到位,杜绝“一言堂”现象的发生。
(2)严格按《福州城投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对党委会各环节工作实行严格监督。明确党委书记的责任和班子成员的责任、实行末位表态制,规定严格落实党委会职权、议事范围以及审议与表决、记录与纪要、实施与督办等具体环节要求。
3.基层党组织存在弱化、虚化现象
一是“三会一课”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城投集团各级党组织将继续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结合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加强对“三会一课”落实情况检查。落实领导干部上党课制度,要求党委成员每人每年至少为党员上一次党课。
(2)组织集团所属基层党支部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各级党务部门及时发放专门会议记录簿并指导规范使用,进一步规范三会一课制度。
(3)要求所属各级党支部建立支委会和党小组定期分析思想和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制度。各党支部支委会每半年研究分析本企业职工思想状况1次,党员每年向党组织汇报思想1次。
二是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按照市委“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领导小组下发的《关于第二批主题教育单位基层党组织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和开展民主评议党员的通知》要求,城投集团机关党支部于2019年12月5日召开了主题教育组织生活会暨党员民主评议会。党委班子成员认真贯彻落实“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在组织生活会上以普通党员身份开展自我批评,并主动诚恳地接受党员同志的批评。同时,将结合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加强对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制度落实情况检查。
(2)城投集团所属各级党组织在中心组学习中均增加对组织生活会制度的学习,切实提高党员领导干部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组织生活会的意识,并按时向支部党员通报民主生活会情况。
三是发展党员程序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培训和指导,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规定,要求各级党组织切实规范发展党员各环节工作。严格发展程序,结合年度党建目标责任制考核和基层党支部达标创星考评,加强对发展党员基础资料的审核检查。
4.选人用人方面仍需改进和加强
一是干部激励机制不够健全。
①对权属企业的干部队伍建设指导不够。
②法人治理结构不完善。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详见选人用人专项反馈第1点。
二是重要岗位空缺较多。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整改情况详见选人用人专项反馈第2点。
三是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整改情况详见选人用人专项反馈第7点。
5.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制度落实不到位。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党委及所属各二级企业党组织按要求发放了《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规定》和《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文件材料,组织填报对象认真学习,加大政策指导和解读力度,引导领导干部全面准确了解掌握具体政策规定和填报要求,重申两项法规的严肃性与重要性,在思想上切实引起高度重视,把集团的填报工作质量推上新台阶。
(四)对巡察、审计等监督发现问题的整改落实情况
1.未巡先改工作存在不足。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将严格按中央八项规定执行相关工作的摸排,继续对照要求进行深挖,自省自查,发现苗头性问题及时整改,将不良问题消灭在萌芽中。并将以巡察检查标准为标杆,通过开展再查再纠、内审督查、节点督查加大整治整改,确保需整改事项“见底见效”。各二级企业党委举一反三,进一步梳理各项规章制度,建立完善涉及办公管理、三公经费支出、工程管理、工程招投标、资产管理、党组织建设、意识形态工作、执纪监督等方面的制度。
按照市委巡察要求,集团党委开展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再查再纠工作,正视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中的薄弱环节,加强制度约束,立足抓早抓小,抓预防抓整改,驰而不息纠正“四风”。该项工作经过自查、抽查,已近总结完善阶段。
2.对审计部门指出的问题整改落实不力。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已指定专人专班对省二建集团审计事项整改情况进行跟踪,每月上报进展,分管领导每季度开展一次调研,督促省二建集团领导班子持续推动问题整改。目前,18条问题已整改完成5条,剩余13条正在整改中。
(五)补充问题
1.党务干部配备不合规。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城投集团及所属各二级企业在选人用人方面将加强督导,注重结构优化,合理配置,确保专职工作人员的政治面貌、能力素质与任职岗位相匹配。同时,城投集团党委积极与上级部门沟通汇报,2020年1月向市政府专项报告省二建集团干部队伍存在问题,争取配齐所属二级企业专职党委副书记,建全企业领导班子。
(2)目前建发集团党委副书记已于2019年8月份配备到位;省二建集团对2位非党员政工进行岗位调整,1名调到质量技术科,另一名目前已是入党积极分子,主要负责企业党建与文化宣传,未涉及重要党务工作。
2.未按公司章程要求及时组建党组织。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加强机关党支部组织管理,严格程序,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城投系统已完成党建进章程工作,系统内各企业严格按照企业章程规定成立党组织。
3.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针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教育管理监督不到位问题,集团主要领导带队加强对各子企业的文明施工安全生产巡查检查,并制定对各子企业的安全生产考核工作。为加强对文明施工安全生产管控,促进集团安全文明施工水平提升,集团在2019年制定了以下规范要求:2019年10月制定了福州城投集团《关于在建项目施工围挡相关规范要求》;2019年12月制定了《福州城投集团工程项目安全文明管理标准》。
4.对党员监管不力,存在失联党员、“口袋党员”。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党委将持续跟进落实整改情况,要求省二建党委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问题,同时继续通过电话联系、亲属朋友查找、上门走访、联系社区等渠道想方设法联系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耐心做思想工作,督促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留下相关记录。对经反复做工作仍无故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同志,将按党章规定严肃处理。预计2020年上半年完成。
5.未按规定收缴党费。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集团党委要求二级企业党组织要严格对照市委组织部印发的《党费管理工作要点》,规范党费管理工作。要求二级企业党委加强党费管理,增强党员的组织观念和交纳党费的自觉。
6.固定电话费报销不合规。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经排查,两部部门使用的绑定固话套餐业务已分别于2019年6月27日及2019年7月30日全部注销。 一部固定电话绑定一手机号用于宽带使用,已将产生的费用全部退缴至指定账户。一部绑定固话套餐业务已于2019年8月1日全部注销,对其发生的套餐费作退款处理,已于2020年2月底整改完毕。
(六)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反馈
1.激励干部比学赶超、担当作为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
整改情况:基本完成整改
(1)城投集团党委已于2018年8月先期制定出台《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人用人管理办法(试行)》。2020年2月,城投集团已下发通知,要求各二级企业根据各自干部队伍的实际情况,拟定本企业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在全集团上下形成富有生机和活力的用人机制。
(2)为打破“一次考核定终身”的惯例,城投集团党委着力加强日常一线考核,相继拟制了《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半年度组织考评实施办法》、《关于印发<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关于强化日常一线干部考察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等规章制度,以明察暗访、民主测评、量化评分的方式灵活开展重大任务中的考核、季度考核、半年度考评、年终绩效考核,确保把干部的“画像”画细、画真。2020年1月份,集团党委提出了建立干部激励机制,将建立部门责任认领清单,结合年度工作重点任务设置认领内容,把任务清单完成情况与各部门所属干部职工的薪酬水平相挂钩,部门任务清单完成情况突出的,其所属干部职工的年终绩效工资可视情向上浮动几个百分点,让考核结果运用更加落到实处,进一步激发干部创业担当精神。
2.重要岗位空缺较多。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正职配置,严格按照要求及提拔任用干部的规定,选准用好“忠诚、干净、担当”干部。对于企业急需匹配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切实吸收引进与岗位相匹配的人才,尽快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3.党委会研究讨论干部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党委2020年1月修订印发《福州城投集团党委会议事规则的通知》,重申党委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讨论决定任免事宜,并进一步加强对所属二级企业开展干部任用工作的业务指导,规范了党委会会议原始记录。所属二级企业党委会研究重大事项时,均已坚持由其他班子成员先发言,“一把手”末位表态的表决方式,非党委委员不参与表决。
4.全过程纪实材料存在填写不够规范、不准确。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对选拔任用工作中全过程纪实材料填写不够规范、不准确等问题均已完成整改。城投集团本部、聚春园集团和省二建集团对纪实表中“任前谈话”等栏目内容填写不齐全均按要求填写完整;城乡建总2017年选拔任用第二批次全过程纪实表中党群工作部副主任人选酝酿时间填写有误,已修正完成整改。
5.部分干部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撰写不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加强对撰写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规范的学习,严格按照任前廉政对照检查材料规范文件要求,以逐条对照方式认真组织撰写,督促拟提任的干部进一步强化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切实做到职务级别与思想认识双提高。
6.存在超核定职数配备干部的情况。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及所属各二级企业将按照依法、规范、精简、效能的原则进行干部职数配备管理。今后将严格按照各部门核定职数进行干部配备。
7.存在“近亲繁殖”现象。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积极指导所属二级企业进一步建立健全人员招聘制度,拓宽选人用人渠道,督促其做好拟录用人员的背景调查,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防止“近亲繁殖”。同时转发《国有重要骨干企业领导人员和公务回避暂行规定》、《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文件,严格落实任职与公务回避。
8.因私出国(境)台账登记信息不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将严格按照2017年3月印发的《福州城投集团工作人员因私事出国(境)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规定,加大对所属二级企业领导干部因私出国(境)的监督管理,切实做好因私出国(境)登记备案和证件管理。
9.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行为管理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将严格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党政领导干部在企业兼职(任职)问题的意见》(中组发〔2013〕18号)等文件规定,加强领导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的管理,梳理领导干部兼职过多及审批不够规范等问题。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审批中层及以上干部在企业、社团兼职的情况,市管干部兼职所属企业领导职务的,均向市委组织部报批。
10.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
整改情况:正在整改中
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下一步将全面审核并指导所属二级企业的中层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整改档案归类不规范、部分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未签字、归档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完成中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及时对干部档案材料进行鉴别、整理、归档。
三、需要进一步整改的事项及措施
(一)落实职责定位要求和职能体系建设不力
未完成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制定完成“大投资、大融资、大建设、大发展”四大职能体系建设方案,2020年9月底前完成。
2.2020年第三季度完成针对战略、内部运作以及对下管控等内容进行整体设计的初步报告,2020年内形成正式报告。
(二)落实新发展理念明显滞后
未完成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整合城乡规划院公司与市政开发公司下属宏诚监理公司,实现设计、监理一体化发展,预计2020年9月底前完成涉及部门设置、人员架构以及薪酬体系的完整方案。
2.提升城投科技工厂产能,2020年将进行第二次技改提升,增加台模数量54张,日构件生产总产能达300立方米。
(三)落实上级重点工作部署不到位
未完成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制定与“海上福州”“绿化福州”相结合的专项发展措施,2020年9月底前完成。
2.在下达所属二级企业责任状中进一步明确招商目标任务,并在绩效考核方案中,除了对提前完成招商任务进行正向激励外,还增加未完成任务的反向扣分和问责机制,2020年上半年内完成。
(四)推动企业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
未完成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制定业态整合工作方案,2020年6月底前完成。
2.在下达给所属二级企业的2020年度责任状中增加提高市场化率的任务,2020年上半年内完成。
3.制定集团品牌发展规划,2020年9月底前完成。
(五)对投资风险管控不到位
未完成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注销宁化客家小吃担保公司
加强与宁化县方面的沟通,尽快就公司注销事宜达成一致,2020年内完成公司注销。
2.修订完善城投集团项目投资管理办法
未完成原因:市国资委已制定最新《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并报市政府审批,目前尚未过审。
待市国资委正式公布最新《所出资企业投资监督管理办法》后,集团将根据市国资委的管理办法对城投集团现有的项目投资管理办法进行修订,完善投资管理体系,加强对投资项目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管理。
3.余下23家企业的关停工作
未完成原因:债权债务、法律纠纷等历史遗留问题尚未解决。
下一步措施和完成时限:确定关停方案,选择合理的处置方式,加大历史遗留问题的解决力度,预计2020年关停福州土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等7家,其余16家关停工作也在积极推进中。
(六)对权属企业监管乏力
继续强化企业内部审计职能,将内审职能从监察合署办公中剥离,进一步优化内部审计机构设置。
(七)纪委落实监督责任不到位
1.推进省二建集团纪委落实“三转”,组织集团系统纪检监察干部集中培训,增强纪检监察干部的责任感、使命感,提升执纪能力,培训计划于2020年下半年组织开展。
2.研究干部评先评优征求纪委意见机制,推进征求纪委意见结果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敦促制定规范执行各类评先评优、干部提拔、转任等相关制度。
(八)企业总法律顾问形同虚设
未完成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城投集团将立即安排法律专家举办法律专题培训,并协调市仲裁委组织总法律顾问开展集中培训,取得仲裁员职业证书,同时积极鼓励总法律顾问报名参加法律资格考试。在增强总法律顾问法律事务实践经验的同时,全面筛选符合总法律顾问任职条件的各级企业法务人员以及社会法律专业人员,储备总法律顾问“后备军”。预计2020年底完成整改。
(九)存在失联党员、“口袋党员”
未完成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省二建党委目前尚有8名党员处于失联状态,6名“口袋党员”,下一步,省二建党委将召开会议专题研究失联党员和“口袋党员”问题,同时继续通过电话联系、亲属朋友查找、上门走访、联系社区等渠道想方设法联系到失联党员、“口袋党员”,耐心做其思想工作,督促其办理组织关系接转手续,并留下相关记录。对经反复做工作仍无故不接转组织关系的同志,将按党章规定严肃处理。预计2020年上半年完成。
(十)选人用人专项
未完成事项下一步整改措施及完成时限:
1.激励干部比学赶超、担当作为的管理机制不够健全。2020年4月底之前指导各所属二级企业拟制出台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管理办法。
2.重要岗位空缺较多。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积极推进干部队伍建设,加强部门正职配置,严格按照要求及提拔任用干部的规定,选准用好“忠诚、干净、担当”干部。对于企业急需匹配的高层次人才,加大市场化选聘力度,切实吸收引进与岗位相匹配的人才,尽快形成合理的人才梯队。
3.干部人事档案管理还不够规范。城投集团及所属二级企业将规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建立健全企业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制度,下一步将全面审核并指导所属二级企业的中层干部人事档案,重点整改档案归类不规范、部分年度考核登记表本人未签字、归档材料不齐全等问题,完成中层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按照人事档案管理条例及时对干部档案材料进行鉴别、整理、归档。
中共福州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委员会